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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机构搬迁后“大缩水”,申请退还余额被拒怎么办?
日期:2023-11-15 来源: 标签: 字体:【

案例:

消费者柯女士于2023年3月在某早教机构花费12600元购买96节早教课。当初签订合同报名时,柯女士看中该机构校区有两层,教学环境好,还有免费玩具区,教室也比较大,孩子有一个可以游玩的地方。

2023年11月该培训机构因合同到期,进行了搬迁,教学面积只有原来一半,环境也比原来差多了,玩具区也没有了。

目前柯女士孩子还剩32节课时,剩余学费还有5290元,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剩余学费;但机构认为可以继续提供服务无法全额退费。

律师点评: 

1、需要明确的是消费者柯女士所购买的早教课属于消费品合同。培训机构搬迁后,教学环境和设施明显不及原来,从而导致消费者柯女士对课程质量产生了质疑,这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形,因此,柯女士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退还剩余学费的义务。

2、柯女士与培训机构的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培训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原有质量的教学服务,即构成合同违约,柯女士有权要求培训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要求退还剩余学费。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应该注意签订合同时的条款,尤其是关于售后服务、退换货、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此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谨慎选择商家,多进行比较,选择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商家。

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到商家所在地的消委会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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