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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培训套路多,警惕可能是骗局!
日期:2023-10-16 来源:佛山消委会 标签: 字体:【

年近六十的张阿姨刷到一短视频培训机构正在直播招收学员的视频,其宣称“加入课程,金牌讲师手把手指导短视频制作”、“学不会全额退费”……张阿姨心动不已图片,在客服的指引下添加对方微信,扫码支付近3000元,报名“短视频制作培训班”。

客服收到学费后,向张阿姨推送了一位“讲师”的微信,但“讲师”只发送了许多段录播视频,并未解答张阿姨的疑问。张阿姨发现自己根本学不会,立马要求商家退费,然而客服、“讲师”等人消极处理,甚至直接失联。无奈之下,张阿姨只能向佛山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佛山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向消费者了解情况,消费者反映其已找不回直播链接。她向客服提出退款后,对方发送了一份合同,声称合同约定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提出退款,费用不予退还。工作人员查看合同内容,并向消费者核实合同的真实性,然而消费者反映自己并未签订过该合同,合同中的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皆非本人。

工作人员遂联系经营者核实投诉情况,但经营者以“已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申请退款时间逾期”等多项理由拒绝退费,后直接拒绝佛山消委会调解。

佛山消委会依法终止调解,并建议消费者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点评

01合同不成立

本案中,第一经营者提供的电子合同未经消费者的确认,非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该合同不成立,对消费者不产生约束力。

02未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构成违约

第二,经营者通过宣传明确承诺提供“金牌讲师手把手指导”“学不会全额退款”等内容,符合要约要件,消费者表示同意按其宣传内容履行的,双方成立合同关系。

但实际上其仅以向消费者发送录播视频即完成服务内容,未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构成违约,其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退还价款等违约责任,而消费者也有权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要求经营者全额退款。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潘裕彬律师点评)

消费提醒

佛山消委会也接到过不少类似的投诉,消费者多为中老年人群体,而经营者遍布在全国各地,往往维权难度较大。

在此,君君提醒广大消费者提升自身认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谨慎辨别商家营销话术,尽可能选择正规注册、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一旦遭遇损失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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