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主题含义:一是,立法部门要加强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升,打牢消费维权基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行政部门要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树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权威。二是,经营者要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勇于担当,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三是,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为消费者增添信心和正能量。四是,消费者要提高科学消费观念,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努力争取自身权益,让自己更有力量。
二、年主题确定依据:第一,消费者决定消费,消费促进发展。消费者更有力量,发展才能更有动力。第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在国家政策、法制架构中的整体地位,促进构建诚信、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维权服务能力,让消费者更好地享有公共服务。第三,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最现实、最直接、最根本的权益。第四,符合《消法》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年主题目的:一是,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改善民生,提升消费幸福指数。二是,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促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三是,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消费意愿,释放消费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梁慧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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