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消保条例知多D”视频
主题为“禁止‘任性’电话推销”
特邀佛山市普法宣传消费教育家园
(广东正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淑簪
作主题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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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解说
“喂,请问是不是嘟~先生/女士,我们X店……”大家是不是经常在未知来电里听到这种问候呢?张三也有同样的烦恼,前段时间她在网上购买了一份游戏键盘后,不断收到这个商家的推销电话,甚至在张三明确表示拒绝后,仍继续接到此类电话。
有同样烦恼的你不用怕啦,新规可以帮到你~
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
消费者同意接收商业性信息或者商业性电话的,经营者需提供明确、便捷的取消方式。消费者选择取消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这种行为。
该条款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隐私权、生活安宁权,也是对经营者行为规范的明确要求。
其实,我们个人信息,包括联系方式,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隐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慎重对待各类电话销售行为,在遇到未经同意的电话销售行为时,可以明确向商家表示拒绝、设置拦截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放心消费在佛山
以后遇到烦人的电话推销
大家知道怎么维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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