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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消委会微周刊|第39期 (2022.5.30-2022.6.5)
日期:2022-06-06 来源: 标签: 字体:【

【要闻】

● 6月1日,市消委会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化妆品有奖问答活动,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儿童化妆品功效,普及选购儿童化妆品的注意事项。https://mp.weixin.qq.com/s/zF4H46Z1HUj5CKvUnCelJQ


● 6月1日,市消委会发布选购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可食用”儿童化妆品不存在;二、3岁以下婴幼儿“彩妆”不可用;三、选购认准“小金盾”标志。https://mp.weixin.qq.com/s/YQiYI6EkdAHSQN6R9DtXiQ


● 本周,经市消委会与市律协共同发动召集,广大律师踊跃报名第四届律师专家顾问团,目前顾问团换届工作进入到名单筛选和组建分团阶段。


【视觉】

▲ 5月31日,市消委会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专访,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要主动索取并保留购物票据,对于存放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注意食用时间性和安全性;同时督促经营者注意保障流通商品符合质量和食用要求,共同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 6月2日,市消委会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专访,认为黄金饰品“一口价”的规定未将商品价格的构成如实告知消费者,掩盖了商品的成本和利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声音】

▲消委会在线(FM94.6每周三上班高峰期播出)

  *6月1日播出“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


▲消委说法

    6月2日,针对小朋友在餐厅就餐时乱跑,被店内积水滑倒受伤的案例,市消委会认为:餐厅的经营者依法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小朋友的监护人存在疏忽管教的责任,应当根据双方过错责任的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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