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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消委会微周刊|第71期 (2023.1.16—2023.1.20)
日期:2023-01-20 来源: 标签: 字体:【

【要闻】

●  2022年佛山市消委会多项工作位列全省第一,被省消委会通报表扬为“案例报送优秀单位”“放心消费创建优秀单位”“消费维权信息报送优秀单位”。

1月16日,市消委会以一图读懂的形式发布2022年工作成绩单,展现预付式消费集体诉讼、放心消费创建、消费教育基地和消费环境建设等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引导,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1月17日,市消委会发布2023年春节消费提示,并被“佛山发布”转载,多渠道提醒消费者:年货购物谨防促销套路;安全出行做好健康防护;户外露营注意人身与食品安全;餐饮聚会践行“光盘”行动;消费维权要积极。

● 1月19日,市消委会发布典型案例《染发致头皮发炎,经营者需承担赔偿责任》,敦促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当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视觉】

▲ 春节期间,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市消委会联合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发布春节消费指引,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酒店预订,多看酒店预订须知与评价;预订团圆饭优惠多,保持理性看清规则 。

▲ 年关将至,市消委会联合佛山新闻网发布预制菜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购预制菜要选择大型网购平台或正规商店,保留消费凭证,一旦遇到问题食品,可以拨打12315或到当地消委会投诉,及时维权。

▲消委说法

  1月18日,针对定金不足不能出具收据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商家违反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若消费者坚持索要票据,商家必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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