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消委动态
佛山消委会微周刊|第84期(2023.4.24—2023.4.28)
日期:2023-04-28 来源: 标签: 字体:【

4月25日,广东省首场“放心消费粤行动”系列巡回宣传在佛山拉开序幕,现场发布了“放心消费粤行动”统一标识启用说明,组织“双承诺单位”代表集体宣誓和授牌。现场还设置展示区为消费者提供志愿服务和开展惠民促消费活动,吸引大批市民参加。

4月25日,由省消委会、市消委会、市律协共建的广东省(佛山市)普法宣传消费教育基地正式揭牌。同时授牌的还有市消委会与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广东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广东瀛双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创律师事务所共建的佛山市普法宣传消费教育基地。

4月27日,针对节日消费价格乱象,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物前要看清明码标价,商家经营要诚信公平,消费凭证要留存。

4月28日,针对五一购车热潮来临,市消委会提醒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要充分考虑续航充电,仔细约定合同条款,看清楚提车细节,保留售后服务证据(详情可点击本期头条推文进行查看)。

4月28日,针对节假日赴港澳游玩消费热度高,市消委会提醒:尽量到大型商场和连锁店铺购物;购物前要货比三家;不建议购买“水货”;警惕利诱游说手法;务必保留购物、信用卡付款单据;如有消费投诉,可到“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实现“一网转办”(详情可点击今天上一篇推文进行查看)。

视觉&声音

▲市消委会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专访,就新能源汽车纠纷问题认为新家用汽车“三包”对燃油车、新能源车和混合动力车都有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留故障发生和检修时间证据,了解故障的具体情况和直接原因,合理主张自身权益。

▲消委会在线(FM94.6每周三上班高峰期播出)

 *4月26日播出“商家低价出售后,找理由让你取消订单重新下单?别听他的!”

消委说法

▲4月26日,针对未成年人在密室逃脱游戏过程中受伤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商家明知游戏中存在危险但未强制要求玩家佩戴护具,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商家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父母有相应的监护职责,应承担部分责任。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