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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消委会微周刊|第89期(2023.5.29—2023.6.4)
日期:2023-06-05 来源: 标签: 字体:【

【要闻】

● 6月2日,市消委会发布典型案例《在餐饮店被流浪猫抓伤,赔偿责任如何分?》,提醒消费者在公共场所不要去触碰他人饲养或管理的具有攻击性的动物、宠物;敦促经营者尽到相应的妥善管理义务和提示义务。

●近日,市消委会就平台商品质量问题接受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小强热线》专访,呼吁平台及其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保障商品的质量,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不要只看价钱,要选性价比合理的商品。

【声音】

▲消委会在线(FM94.6每周三、五上下班高峰期播出)

   *5月31日播出“ 街头抽奖陷阱多,提高警惕慎付款”

【消委说法】

▲ 5月31日,针对商家售卖混淆商标产品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及包装,让消费者混淆产品,从而导致误导消费,不但属于侵权行为,也是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的利用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的行为,商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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