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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消委会微周刊|第98期 (2023.7.31—2023.8.07)
日期:2023-08-08 来源: 标签: 字体:【

要闻

7月31日,市消委会联合禅城区消委会一行到东鹏陶瓷总部座谈交流,现场参观旗舰店展厅和陶瓷博物馆,听取企业情况汇报,双方就建设省级消费教育基地进行深入讨论,共同为建设广东良好消费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8月2日,市消委会报送的《诱导消费、霸王条款等消费投诉亟待关注》问题建议类信息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采用。

8月3日,市消委会联合禅城区消委会一行到佛山大参林医药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座谈交流,听取企业情况汇报,双方就建设消费教育基地进行深入讨论,初步达成合作机制,下一步将联动开展公益宣讲进社区活动,共同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8月4日,市消委会发布典型案例《驾考也有“有效期”,培训学习要及时》,提醒消费者及时参与驾考培训;敦促经营者规范拟定合同,明确费用构成。

视觉&声音

▲ 8月4日,市消委会就防水补漏纠纷接受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小强热线》专访,认为平台作为广告发布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制止违法广告,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消委会在线(FM94.6每周三、五上下班高峰期播出)

*8月2日播出“ 家电秒杀价3千元,下单后客服称设置错误需补近4万元差价?”

【消委说法】

▲ 8月2日,针对消费者在培训班开课后被告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若消费者未有接受培训机构的任何授课,培训机构应因其未有全面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及不能提供约定的服务而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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