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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局制冰机抽检:cachoo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日期:2024-09-09 来源: 消费者报道 标签: 字体:【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制冰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01.  

抽检详情

本次抽查了1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其中实体销售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电商销售6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3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市生产企业共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9批次,不合格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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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

标志和说明项目标准中要求压缩式制冷器具应标注额定电流。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产品未标注额定电流,可能导致用户选错供电电源或漏电保护器,从而对供电电源或者器具本身造成损害,甚至危及用户的使用安全。

本次抽检合格的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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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消费提示

(1)查看商标和铭牌。挑选器具上标有正式厂家、注册商标、电气参数的产品。否则属于三无产品,质量没有保障。此外,还可查看器具是否附有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

(2)消费者选购时不应一味追求低价,而应注意选购知名品牌,另外在购买商品后要记得索要发票,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如果使用可燃制冷剂或者可燃发泡剂,应标有防火标识或可燃发泡剂的标识,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查看产品是否标有醒目的相关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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