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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监局移动电源抽检:12批次不合格,容量虚标问题突出
日期:2024-07-09 来源: 消费者报道 标签: 字体:【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涉及12批次不合格移动电源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01.  

◤抽检详情◢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原因主要为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无线电骚扰

据通告,标称为“bluepolar”、“YeBos”等10批次产品,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不符合规定。

有效输出容量项目要求移动电源产品在常温(23℃±2℃)及高温(45℃±2℃)环境下,以制造商规定的输出电流恒流放电,得到的实际有效输出容量不低于产品标识中的额定容量;在低温(-10℃±2℃)环境下,以制造商规定的输出电流的一半恒流放电,得到的实际有效输出容量不低于产品标识中的额定容量的60%。有效输出容量不合格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使用体验,体现为对电子产品的充电时间不够长,或充电次数过少,即日常所说的容量虚标。

标称为“bluepolar”,标称生产、销售企业为“东莞市卡俪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威创力科技有限公司”等9批次产品,转换效率不符合规定。

转换效率:依据标准要求,在产品未明示自身转换效率值的情况下,实际输出的转换效率不应低于80%。转换效率高意味着该产品在对电子设备输出(充电)过程中的消耗较少,能量利用率较高。转换效率不仅与产品的实际输出容量有关,也与产品的输出电压相关。

标称生产、销售企业为“东莞市卡俪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拉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批次产品,无线电骚扰不符合规定。

无线电骚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包括充电宝线路板设计未充分考虑电磁兼容发射、内部线路布局不当横跨电路板以及电路板未采取足够的屏蔽措施。这些问题导致移动电源在运行时产生不必要的电磁辐射,进而干扰其他无线电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次抽检的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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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消费提示◢

(1)检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以及附件是否齐全;

(2)查看商标和铭牌,挑选标有正规厂家、注册商标的产品,且产品输入输出端口(充放电接口)的标识清晰准确,额定输入输出电压和电流值标识完整,额定容量值标识明确。

(3)需注意,移动电源产品的电池容量不等于其整机容量,即不应只看产品显眼处单独标识出的如10000mAh、20000mAh等容量信息,而需查看标签规格参数中的额定容量值,这才是移动电源实际能输出的容量大小。

(4)消费者选购时不应一味追求低价,而应衡量自身需求及产品品牌、口碑等信息,另外在购买商品后要记得索要发票,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尽量选择一年内生产的移动电源产品,生产日期过长电池的容量将有所衰减,影响产品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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