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6·18”大促
各电商平台纷纷修改售后服务规则
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
向商家发起“不退货仅退款”的申请
然而这一项利好售后服务政策
却在实践中遭遇“变形”
买家何某花8.5元买了一个烟灰缸,收到货后向电商平台上传了一张有凹陷的洗脸盆图片来证明商家提供的货物货不对板并有质量问题,要求“仅退款不退货”。电商平台介入处理后,将8.5元原路返还给买家。商家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认为何某存在恶意申请退款行为,要求赔偿损失。 买家曾某某花40多元买了一块手机内置电池后,以电池不耐用为由申请退款,拿到退款后却没退货。卖家跨越千里维权,将曾某某起诉到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货款,赔偿其各项维权损失。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
两起案件商家的合法权益
均得到了维护
在“仅退款”服务推出初期,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有了显著提升。得益于这一服务,消费者在无需担忧退款问题的同时,也消除了选择的困扰,从而使得财产权、选择权、交易权等消费者的各项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平台和商家勇敢承诺、诚信践诺,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以商家合法权益的部分让渡,减少消费者权利的救济成本,增加了客户黏性,提升了品牌信誉。消费者和商家若能双向奔赴,“仅退款”这一售后服务升级举措,定会让经营者提供增值服务时游刃有余,让消费者能放心大胆购物。
有的买家收到商品后不喜欢,随即发起“仅退款”服务申请,之后不寄回商品给商家,有的甚至伪造商品有问题或者根本不提供出问题的证据。这种未与商家客服经过充分明确沟通、达成一致,单方面发起“仅退款”的处理方式涉嫌不当得利,有违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更有甚者抓住“仅退款”政策的制度漏洞,在回寄商品的运费险上大做文章,借助运费险实际赔付金额与退货运费价格的差异,大肆赚取差价、牟取利益,形成了一条黑灰产业链。
诚实信用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时需要遵守的法定原则,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都需要保护,不可偏颇。
消费者的需求与主张应当合理合法,不得实施不当得利或者非法牟利行为,应当大声喝止、及时缩手,不应心生歪念,不能让“仅退款”异化成“薅羊毛”。经营者则要因店施策、实事求是,不要不切实际、盲目承诺,超过自身承受能力。
一句话,“仅退款”是电商平台应对消费变革的服务举措,一旦被别有用心的“羊毛党”念歪了经、错会了意,无疑将严重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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