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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谈好1000元实收1.7万元?消保委揭秘修车宰客套路......
日期:2024-04-1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标签: 字体:【

只换不修、过度维修以次充好、捆绑消费收费不透明、技术不到位合同圈套......

随着汽车成为大众生活常用品,体量庞大的汽车维修/保养市场也不断滋生着消费问题。

货车水箱温度过高,谈好修理费1000元,谁知道修理厂大修一番,最终收费1.7万元......



机动车保养一个半小时,价格透明”4S店收费2.3万元……


近日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消费提醒

呼吁汽车维修及保养行业

明厨亮灶

 

据了解

4S/汽修店套路多

消费者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包括

三方面

信息不对称。由于消费者在汽车维修/保养方面专业知识有限,而4S/维修店则掌握更专业的技术和更全面的信息,因此,价格透明很容易成为部分不法经营者的宰客利剑:公示价格但不公示过程及使用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明细单看似列明了收费项目,但不同项目之间可能存在交叉、重复收费;一些经营者资质造假,工作人员技术差。

合同签订不规范。实践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往往通过口头约定、维修凭条代替合同或者使用经营者提前制定的大而化之的格式合同,由于欠缺内容明确、规范合理的书面合同,部分经营者在维修/保养时擅自更换部件、增减项目,导致费用大增。

由于消费者无法监督维修/保养全过程、发现问题较晚、未索要相关票据等原因,也导致消费者在后续维权过程中举证困难。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一些修理店打着价格透明的幌子,看车下菜碟”“没病小治,小病大治”“只换不修”“强制消费等过度维修/保养方式,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维修/保养过程中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

汽车维修/保养行业及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规定完善档案管理及诚信服务评价相关体系,加强对档案及从业人员诚信监管,推动汽修行业做到明厨亮灶,不仅价格透明,更要过程和信息透明化,以此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从而推动全行业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汽车维修/保养作为服务业,经营者只有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声誉,与消费者形成长期信任与合作关系,才能行稳致远。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

掌握汽车基本知识,理性养车及时检修/保养能保障机动车性能及行车安全,但“及时”不等于“过度”,消费者按照机动车使用/保养手册、根据车辆使用场景及频次等实际状况按需维修/保养即可,无须刻意缩短保养周期。频繁更换机油、清洗车辆及发动机舱、频繁做冷门保养项目等过度保养行为可能会加重机动车负担,影响车辆性能。

规范签订合同。消费者维修/保养机动车时,尽量选择资质好、信誉度高、规模大的维修店/4S店,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明确维修/保养项目、工期、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维修质量标准、维修后保修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不明白的故障及项目,要求承修人解释说明,谨慎添加非必要项目,需要购买更换配件的,确认配件的包装、标签齐全,承修人员承诺保修的,写入书面合同。

核对费用清单索要正规发票和结算清单,仔细核对实际维修/保养项目及对应价格,明明白白消费。留存合同及相应单据,发生消费纠纷时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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