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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充值易退款难!涉及车充安、乐充派、河马充电等
日期:2024-04-30 来源: 标签: 字体:【

日前

《中国消费者报》
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
收到新闻线索
消费者在给电动自行车
充电及退费时“困难重重”

记者实地体验
14个品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
发现多个品牌充电桩
未消费金额只能退回至
平台账户余额内
提现时没有明确、便捷的途径等问题


车充安花式套路消费者
充电好像被“诈骗”

北京市消费者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用小区楼下的车充安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充安采用预付费的方式提供充电服务,充电前须先在平台账户中最少充值5元。计费标准是0.25元/小时,充电不足1小时按1小时扣费,最低消费金额为0.25元。然而,等充完电想将余额退还,王女士却怎么也找不到平台账户中的退款途径。

接到王女士反映的问题后,记者实地体验了车充安的充电服务,发现确如王女士所言,当记者在“启动充电”页面点击“开启充电”时,页面弹出可用余额不足的提示,记者充值5元后才成功启动了充电服务。



至于余额提现,记者在车充安微信公众号中并未找到明确的退款途径,直到点击公众号菜单里的“联系客服”才找到“退款链接”,但此时账户信息却显示现金账户0元。

记者联系车充安在线客服,客服让记者在“用户中心”点击“切换运营商”,记者操作后现金账户显示4.5元然而此时页面中的“退款链接”却消失了,最终记者未能将余额成功提现。


切换运营商后现金账户从0元显示为4.5元。资料图片

记者体验

14个共享充电桩品牌的服务

发现未消费余额

退款花样百出、相当麻烦

充完电后

各充电桩品牌提供的

未消费余额退款途径却花样百出

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实地体验了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铁塔充电、智慧易充、乾润科技、享充云、河马充电、乐充派、全来电、驴闪充、点点畅行、闪开来电和驴充充等14个充电桩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后,发现存在以下6种情况:

小蚂蚁充电、车充安、驴闪充、闪开来电、享充云必须先在品牌账户中充值金额,然后从平台余额中预付充电费开启充电,充电完成后,未消费金额退到平台账户中。


小蚂蚁充电和闪开来电的充值页面。资料图片

铁塔充电、智慧易充、乐充派可以直接用微信零钱预付充电费,但充电完成后,未消费金额则退回到平台账户中。

绿充、乾润科技、驴充充可以直接用微信零钱预付充电费,充电完成后未消费金额原路退回

河马充电必须先购买最低2元的河马电卡,然后从电卡余额中预付充电费,充电完成后未消费金额退回河马电卡中。

全来电不用预付费就可以启动充电服务,记者消费0.5元后,平台账户显示欠费0.5元,记者打算支付欠费,但发现必须先给平台账户充值至少10元。记者充值抵消欠费后,平台账户显示余额为9.5元。

点点畅行的计费标准是1元充电3小时,记者预付1元,充电26分钟结束后,“充电详情”却显示充电花费为1元,不满3小时仍按1元收费。

乐充派不让余额提现

河马充电电卡存在使用期限

账户余额如何提现
记者操作后发现

享充云、全来电、闪开来电申请退款后,钱款立即原路退回

驴闪充和小蚂蚁充电申请退款后,钱款分别于一个工作日和三个工作日后原路退回

乐充派微信小程序的充值页面显示“不支持余额提现”;

记者购买了河马充电的两张电卡,消费后账户余额共3.25元,但有效期仅为1个月过期后既不能使用也无法退款河马充电站微信小程序购卡页面显示的电卡售价为2元到200元不等,均设置了1个月至24个月的有效期,“使用细则”中提到:“购买或续费成功后,相应费用不予退还,有关所有商品的使用规则,北京车未科技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记者联系相关客服人员表示,河马电卡在过期前可以申请退款,过期后则不能使用,也无法退款。



针对充电桩的投诉已成为网络投诉热点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

搜索关键词“充电桩”

结果显示有10781条相关投诉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宜采用刷卡或客户端扫码多种方式支付,如采用预付费方式,应提供退款流程,退款周期不超过7天。

专家观点
商家应提供

明确、便捷的退款途径


4月28日,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必须采用预付充值方式,这一做法本身就排除了消费者采用现场支付的选择;消费者在平台中充值未消费完部分只能保留在平台账户中,是对消费者的限制和伤害。

段威表示,现在技术条件完全可以实现消费者即充即付,即便采用预付充值形式,也必须提供明确清晰的退款路径,并且应当保证消费者可以选择原路退回、退到平台消费余额等多种方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商家在充值页面提示“不支持余额提现”,或是以其他各种方式设置隐性退款障碍均涉嫌构成强制消费乃至侵害消费者财产权,商家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段威认为,河马充电的商家仅设置了1个月的有效期,且过期后既不能使用,也无法退款,不仅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更在实质上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依法应认定为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或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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