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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造假、山寨模仿?《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禁止!速看→
日期:2024-05-15 来源: 央广网 标签: 字体:【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91日起施行。《规定》在哪些方面强化了对线上消费的权益保护?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商务部研究院电商所副研究员李峄。

既利经营者又利消费者

网络不正当竞争因其特殊性、复杂性和动态性而较难管理,李峄表示,《规定》明确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与监管责任,有助于引导经营主体和平台合规发展,预防并遏制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增强了市场信心,进而为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防止“以金钱换流量”

《规定》提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平台工作人员、对交易有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在流量、排名、跟帖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李峄认为,此举的目的在于防止经营者通过金钱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防止平台工作人员利用数据优势等干预市场秩序,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避免优质产品与服务被埋没。消费者则能更精准地找到所需的产品和服务,避免受到虚假排名的误导。

“山寨货”“山寨账号”无处藏身

针对山寨模仿等问题,《规定》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包括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李峄表示,在实践中,平台方可以采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大数据匹配检测产品图片、企业名称等信息,快速评估其与知名产品及企业、名人等的相似度或模仿度。此外,平台也可积极收集并分析消费者反馈,对可能存在的仿冒商品深入调查,判断消费者是否受到误导。

对于明星高仿账号与蹭流量现象,李峄建议,平台和监管部门共同应对。平台在注册端对疑似明星账号进行核实,避免高仿账号出现。同时,相关部门可以协同合作,对平台上的内容定期动态监测,共同形成打击山寨模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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