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消费新闻
下月起,你的工资或将多一笔钱
日期:2024-05-15 来源: 广东省总工会 标签: 字体:【

近日天气转晴,阳光上线

太阳一晒就感觉到夏天的炎热了

从事高温工作的小伙伴注意

从下个月起!

你们的“夏日特供”来啦!

广东高温津贴将连发5个月

6~10月每人每月可领300

 

01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02

广东地区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共发放5个月。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03

什么是高温天气、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04

谁享受高温津贴?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都应当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按照《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214号),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参照广东省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如外卖小哥、快递员等)发放高温津贴。

 

05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分不清? 

很多人会以为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同一种福利,二者是不同的。 

针对人群不同:高温津贴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防暑降温费针对高温期工作的所有职工; 

支付方式不同:高温津贴仅可现金支付,防暑降温费可现金支付或发放物品;

归属类型不同: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组成部分,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06

防暑物资能充抵高温津贴吗?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提供的清凉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07

上夜班有没有夏季高温津贴?

6月无高温日,高温津贴可以不发吗? 

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

 

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

工作环境温度是否超过33℃ 

而与工作时间是白天还是夜晚,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无关。只要符合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企业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08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 

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企业工会或者所在地总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09

在何种高温天气下可以停止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10

中暑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一旦中暑,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符合条件但没有拿到

高温津贴的职工朋友们

可以拿起电话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拨打下列号码进行举报

12333劳动权益保障热线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51(广东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