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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有毒!买年花,千万不要买TA
日期:2023-01-18 来源: 标签: 字体:【

近日,一知名科普博主@博物杂志 发微博提醒:不要买干枝杜鹃!有毒,还违法!

每年一到这个季节有件事我们都会反复说,一到寒冬一呼号,堪比寒号鸟,那就是花市上的干枝杜鹃千万不要买。

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干枝杜鹃还是卖家起的干枝梅、干枝桃等花里胡哨的名字(为了逃避审查),大多都来自同一种植物,叫【兴安杜鹃】,也有少部分是兴安杜鹃的亲戚迎红杜鹃。它们目前尚未实现大规模的商业化栽培,所以市场上卖的基本都是野外直接砍回来的,做的是无本万利的生意。

兴安杜鹃在我国分布于东北地区,野生植株生长缓慢、生长周期长,即便人工栽培也仅能产出一些盆苗,基本不可能作为一种售价低廉的切花大量供给市场,所以有些商家号称“人工种植”也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2021年9月份开始,兴安杜鹃正式被列为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也就意味着采伐和销售兴安杜鹃在如今都有触犯法律的风险,科普博主们每年呼号着让大家别买干枝杜鹃也成了真正“有法可依”的行为。


除此之外兴安杜鹃的花还有毒,花药的毒性尤其大,放在屋里对人和宠物都未必安全。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金剑南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以及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前者的条文如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规定中的“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指的就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物种。并且,《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野生兴安杜鹃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收入列为二级保护植物,商家非法采集售卖野生兴安杜鹃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有主体资格,销售商品是否合法进行审核。对于一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平台若不屏蔽、断开链接,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所以请告诉你的亲戚朋友父母长辈,无论是从保护野生植物、遵纪守法还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角度来说,都一定不要购买干枝杜鹃。它们最好的归宿,就是东北大地的白山黑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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