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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问题释疑(二百三十九期)
日期:2018-09-14 来源: 佛山消委会 标签: 字体:【
    藏珑华府小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业主
   消费者“追忆”
  我于2016年购置房产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伟业大道藏珑华府小区,该小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业主。
   专家答复:
  根据《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属于虚假宣传行为,涉嫌欺诈。
  建议消费者直接拨打佛山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面包里吃出针
   消费者“宙通 庞少明”
  早上吃个真空包装的面包,吃出一根长针出来,怎么维护权益?
   专家答复: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这么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建议你先与该卖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卖家所在地的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或向消委会寻求帮助。
   说好的游泳教练离职可退全款,商家出尔反尔
  消费者“Emily”
  开卡之前要求我们存入100元定金,开卡的时候缴费这100元不算在卡费里面,他们解释为这100元买个名额,开卡的时候承诺我们7月底修好游泳池,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修好,这期间顾问换了一个又一个。
  我交了13440的私教课,因为担心他们教练流动性太大,我一再和他们确认教练的稳定性,要求他们在协议上备注好:如果翁锋教练离职,全额退款。我总共上了3节课,然后出差了10来天,再找教练就不见回话了,因为工作忙,我没有特地跑过去找人,上个星期突然有个铂菲的负责人打电话给我回访,我问他们教练的事情,他先是问我和教练什么关系,我如实告知,他就说翁锋教练已经离职,他可以给我安排最好的教练带我,我拒绝。然后发了这个协议照片给他,他却改口否认翁锋教练离职了,但是到目前都不见翁锋教练,对于这样的健身房,已经失去了企业最基本的生存原则---诚信,已经不会相信他们了,所以我要求退回我的钱。
  他们在拉业务开卡的时候的承诺,和开卡之后的出尔反尔,让我们失去信心,请求全部退款,我试着要求过他们退款,但他们态度冷漠:就一句话,不能退。现在有不少邻居们遭受此企业的欺骗,请政府严查。
  专家答复: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既然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了协议,那么出现问题该如何解决应当以合同协议为首要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消费者的描述,商家明显违反了协议规定,既然与商家协商不成,建议消费者尽快拨打商家所在地的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向其所在地的消委会寻求帮助。
   物业费太高
  消费者“坤”
  前期物业费太高与服务等级不符。
   专家答复:
  根据《消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建议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权,可直接拨打当地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黄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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