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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问题释疑(二百六十二期)
日期:2019-05-05 来源: 佛山消委会 标签: 字体:【

  纯牛奶胀包还变质

  消费者“@素人梦”

  刚买了一箱3500的纯牛奶,发现有一盒是胀包的,还特意百度了一下,特意选了一个不胀包的一盒,没想到还是变质的,这日期新鲜的,太恐怖了,家里2岁不到的孩子喝了几口才发现的!怎么办,去哪儿投诉呢?

  专家答复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牛奶未过期但出现变质的问题,在保存得当的情况下,你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以及进行维权。

  建议你保留好剩余牛奶及小票,如在实体店购买,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求助。如通过网购渠道购买的,可先在网购平台投诉,若网购平台不处理或你对网购平台处理有异议,你可提供相关凭证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会寻求帮助。

  特价商品不能退款?

  消费者“陈嘉星”

  我要吐槽一下,我在大佛山美食公众号的二维码链接买了两张代金券,去消费用了一张,还有一张没用想退款,被告知特价产品不能退,我想知道,在平台上购买的产品未使用不给退款是否合法。

  专家答复

  如果是以现金方式购买的预付性代金券,根据《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家单方面约定代金券不能退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是无效条款。你有权要求退回未消费代金券的钱。此时,你可先与大佛山美食协商,协商不成,若该公众号是通过微信认证的商家,那么你可向微信平台求助。此外,你也可以要求微信平台提供商家真实有效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若微信平台不提供,你可要求微信平台承担相关的责任),如公众号商家属地确实在佛山,那么你可提供相关凭证拨打佛山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向佛山市消委会寻求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代金券的形式多样,如果是以现金形式购买的代金券(如储值卡、预付式购物卡)要留意是否有显失公平、不合理的单方合同规定(如过期不能使用),遭遇商家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应保留凭证,及时维权。如果是消费后或者在无任何消费的情况下,商家赠送的代金券(如优惠券)要留意是否有时间限制,以及相关的使用规则,提醒消费者在使用这类型的代金券时,一定要看清楚规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以上就是本期吐槽回复内容,欢迎大家继续向我们吐槽!

(责任编辑:黄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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