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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货不对板?涉嫌欺诈!
日期:2019-11-13 来源: 佛山市消委会 标签: 字体:【

  消费者“肥羊198104”:

  你好,我在网上购买银手镯一副135元,但是商家给我发的是銅手镯这算不算假货,诈骗。如果是假货,会有赔偿吗?

  专家回复:

  若该手镯确实是铜制品,而非电商所称的银手镯,那么商家存在虚假宣传、以假充真的行为,涉嫌欺诈。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建议消费者提供该商品的购买凭证、商品编号、截取该手镯的宣传页面,并提供该手镯就是商家所称的银手镯的凭证向商家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赔500”,如协商不成,可向电商平台申请维权。若电商平台不处理,可向电商平台所在消费者组织投诉该平台。亦可向第三方商家所在地消费者组织求助(可向电商平台索要第三方商家具体信息)

  

  消费者“smilesweetcat”:

  从来没有一个公司让我觉得如此恶心!!给大家分享一下无耻的公司!!@验窝专业验房

  1、提前一周给钱预约周六验房,三催四请过了好几天才联系。明明约了周六上午10:00验房,到周五才慢吞吞联系,还说要改时间!最后直接放飞机!!

  2、投诉无门!在微博上留言和询问都直接删评论拉黑不给评论!电话也是爱理不理!!

  以上这种行为我想问问验窝公司@验窝专业验房 你自认的专业在哪里?口碑在哪里?还是说这就是你们的风格?!不理不睬、放飞机、收了钱你们就是大爷??道歉没有,解决方案没有,这就是你们公司企业文化?

  专家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该公司的服务态度以及提供服务时间安排上疑有不妥。首先,你与该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出现问题首先要看合同是如何进行约定的,是否有针对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变更服务时间等相关问题进行约定。如果有,而该公司却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你指出该公司服务态度不佳,商家理应尊重消费者,另外删除评论,还拉黑消费者的行为,根据《消法》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这样的行为着实不应该!

  针对你的情况,建议你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该公司所在地消委会求助。

(责任编辑:冯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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