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风”:如果商家没禁止自带酒水,但收取较高的开瓶费或者服务费,是否合法?有没有标准?
专家回复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规或条文规定商家可以收取或者不能收取服务费。餐饮业价格属市场调节价范畴,企业有权自主定价(可收也可不收),但前提是作为服务方应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
而判定加收服务费是否合理,一般以是否“明码标价”作为判断标准,商家应在事前“明码标价”,告知消费者到店消费会否收取服务费、收取的额度是多少,包括贴消费告示或是口头告知,给消费者选择和知情的权利。
如果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或把收取服务费的提示置于不显眼的位置,消费者原则上可以与商家理论,甚至拒绝支付服务费。另外,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在索要单据时,商家须把“服务费”等额外费用列入单据。
消费者“闇裔公馆_绯红之翼”:
我想问双十一期间,有没有人监督快递公司的,好几家快递公司把我东西送到同一个地方就被人签收了,我的东西老是被陌生人签收咋回事呀!可以投诉吗?
专家回复
据了解,很多快递员为了省事,会不经消费者同意直接把快递放到附近的小店或者超市代签收或代管,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针对你的情况,建议你先向快递公司客服投诉,协商处理方法,若协商不成,建议你直接向邮政部门投诉(电话:12305),也可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投诉(网址:http://sswz.spb.gov.cn/)。如果你是在佛山市的消费者,还可以登录佛山市消委会官网(www.fs315.org)或者关注“佛山消委会”官方微信,直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