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之家
用预存卡消费被拒?
日期:2019-12-17 来源: 佛山消委会 标签: 字体:【

  消费者“邱生你好”:停车场不消费不给停车,是否合理呢?而且还不打发票。

  

  专家回复:

  《消法》赋予消费者自主消费权。消费者可自主决定消费的方式、消费的数量、金额等,停车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自主消费的权利,属于强迫消费,建议消费者直接拨打停车场所在地的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至于不打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税法》、《消法》等都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消费者有权向收款方索要发票。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没有时间限制,而且要求开具发票品名、金额与实际相符,建议消费者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电话12366进行投诉举报。

   

  消费者“graham_1”:我想办理手机携号转网(电信转移动),我跑了很多次,打了无数电话,电信就是不给办理,不给转出,说我欠费,我去了营业厅,打了10000,都说我不欠费,但需要发给我转出授权码时就显示我欠费,还要求我从顺德跑几十公里到禅城电信营业厅去办理,这应属于故意刁难吧?

  

  专家回复:

  备受关注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规定中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携号转网服务,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但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户与运营商签订了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即协议中明确了用户应在网时长),申请携号转网相当于用户单方提出解约,应先与运营商按照协议规定解除携出限制后再携号转网。建议消费者根据具体情况尝试再与电信协商,如协商不成,拨打佛山市政府服务热线投诉,电话:0757-12345;或者直接向工信部门投诉,电话:12300。

(责任编辑:冯杏瑜)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