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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9个月还没收到家具,订单不见了店也没了,怎么办?
日期:2020-07-09 来源: 佛山消委会 标签: 字体:【

订单神奇消失了?

 

消费者“喜叔下洛客”

选择维意定制!选的不是维意,是维权!去年10月7日在线下店交付7600元,至今还没有交付家具。今年5月22日打客服电话咨询,告知在系统中还可以查到订单(有录音),再一次打电话咨询时,客服告知已经查不到订单(订单就这样神奇地消失了?是不是店家擅自删除我的订单,以此来推脱责任?),还提议让我找跑路的实体店!请问维意定制是怎么管理旗下的店铺的?请维意退还我的血汗钱!

 

 

专家答复
据了解,维意各地经销商均属加盟性质,即特许经营者。其总部主要为向加盟店提供全套的“加盟包装”,包括允许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商号、服务标记、专利及经营手法等,甚至于广告、加盟店便用笺及收据的抬头也印就总部的商号、商标。这就非常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加盟店与总部就是同一企业”。因此,虽然加盟店与总部在法律上是二个相互独立的企业经营者,并且与第三人进行交易的主体是加盟店而非总部,总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对于第三人即本案中消费者而言,完全有理由相信经销商只是总部在各地的分公司,总部与经销商是同一经营主体。这也完全符合《合同法》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可以视总部为合同的当事人,经销商违约总部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虽然特许经营的总部与加盟店是法律地位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对消费者而言,整个特许体系往往被当作单一的企业经营者,总部与旗下的加盟店构成同一企业。根据国外处理消费者在特许加盟店中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因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消费者受有损害的类似案件时,法院衡量标准是总部对加盟店的管控程度,认为总部行使管控权限,就可判定加盟店是总部的受雇人。因此,就加盟店的侵权行为,总部须承担替代责任。现实中,不少特许经营合同中总部会附带免责条款,如“总部对于加盟店中与第三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加盟店自负其责,概与总部无关”。对于这种免责条款的效力,只在总部与加盟店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协议外的第三人,总部不得根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主张免除对第三人的损害责任。

综上,建议您先向维意定制总店反映情况,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如有仲裁协议可申请仲裁,如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行社延后退费?


消费者“X-X-Sarah”

春节的出境旅游因为疫情被旅行社告知取消,关于扣费旅行社方表示要春节后才有正式回复。等到旅行社正式上班后我们收到通知,旅行社表示到6月底前退回扣费以外的费用。六月份我们收到旅行社通知,表示要再拖一个月,并回复说省外游没有开通。可是我们出境游跟是否开通省内游没有关系,旅行社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退费给我们?

 

 

专家答复

既然旅行社已经答应退还扣费以外的费用,那么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建议消费者尽快提供合同、收据等凭证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消委会投诉,或直接拔打旅行社所在地的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求助。

 

新买的电脑散热差还卡?


消费者“艾尔文”

我6月22日在京东(从佛山发货)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散热很差,店家说已联网不能退货,我在6月24日测了一下电脑温度,非常高,还很卡,店家还是不同意退货,我有保留电脑温度测评数据?请问可以维权吗?

 

专家答复

根据你的描述,在京东平台购买的电脑在收货后隔天就出现问题,那么你可以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进行维权。此时,你有权要求商家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另外,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您可先在京东申诉,若京东平台不处理或您对京东平台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您可向其所在地的北京市消协寻求帮助。

(责任编辑:佛山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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