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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美发,服务行业频频遭到消费者吐槽!
日期:2020-08-21 来源: 佛山消委会 标签: 字体:【

健身遭到教练的“不客气”对待?


@香港保险-Achievers

本人于2020年8月2日,跟6个朋友一起在ACE国际健身工厂(I PARK店)办了50次卡,目的就是每次几个朋友一起去锻炼,开卡后,当天第一次消费,其中一个教练声称自己是经理的,名字叫Bobo的人找我们说“我们不能一对一教学,否则对我们不客气”,当时我们已经说了“我们只是两个人一起练,不明白你们说的什么是教学,而且我们又没打扰到其他会员”。

2020年8月8日,我们第三次去该健身房消费,再次遇到教练的无理取闹,这次的教练是他们的教练总监吴迪,他也说不仅我们是一对一教学,还说了很多侮辱性的话。不仅如此,我们打开手机时,他做贼心虚,以为我们拍视频,抢我们的手机,差点把我推倒,还命令另外一个教练带我们到黑房,不删除视频今天不能离开健身房,当时我十分害怕,我说我们根本拍视频,只是打开手机看,他才没有拉我们去黑房。然后他还说如果我们不走,以后我们在练的时候派两个教练来阻止我们锻炼,干扰我们使用健身器材。

健身房本来就是提供场所给需要锻炼的人,但是教练感觉会员练得好,自己不能把会员转为私教会员,就辱骂、劝退、威胁、人身攻击,在这么和谐的社会,居然有这么一个黑势力的健身房在繁华的金融高新区的商场。

 

 

 

现附上办卡合同,我和我的朋友在该健身房锻炼,并没有违法合同的条款和要求!

该店地址是: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6号招商置地中心第五层501店铺。

 

专家答复
因你与健身房达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出现问题如何解决以合同约定为首要依据。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在该健身房锻炼的方式,且消费者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则健身房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及违法。

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合同中已有约定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健身房应当对该约定的字体加粗,并在消费者办卡时就尽到告知义务,使消费者知道不能进行和经营项目重合的活动,否则,这一条款无效或将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向进行解释。

此外,按《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健身房工作人员辱骂消费者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人格尊严等权利。
建议您可先与健身房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凭证向健身房所在地的南海区消委会寻求帮助,电话:0757-86220315,或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求助。


店铺转让,卡里还有钱咋办?


@Society暈 

您好,消费君,我要吐槽!一年多前我在鸿业城市花园南门美宜佳旁边的上上国际美发店办了一张会员充值卡,在这一年内,这家店不断改名字,现在名字改成了:法尼亚。上个月剪头发时,这张卡的钱还可以使用的,前几天去剪头发后,被告知要在这家店充值最少1000元,这张卡里面的钱才可继续使用!原本卡内还有几千块钱!我不想充了,他就说他这家店换了老板,叫我找以前的那个老板用这张卡!我又怎么知道他以前的那个老板在哪里呢?

 

专家答复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该美发店属于个体户经营,如果转让后的店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和你原来约定提供服务的店铺营业执照信息吻合,即可以要求该店铺经营者承担相关责任。否则,你只能向原来的店铺经营者追偿款项。

鉴于消费者已无法联系上原店铺负责人,建议消费者直接拨打佛山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寻求帮助。

(责任编辑:佛山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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