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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约的空调维修工作业时意外坠伤,业主需要担责吗?
日期:2024-09-25 来源: 本网 标签: 字体:【

【案例】

消费者小王通过某小程序下单空调维修服务,商家接单后将该维修订单转给石某,石某联系李师傅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石某结算。

当日,李师傅携带维修工具到达消费者小王家实施维修工作,维修过程中李师傅脚踩的屋外水泥板碎裂,导致李师傅从高层掉下,安全绳被扯断,李师傅受伤。究竟谁负责李师傅的受伤赔偿呢?

【律师点评】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李国律师表示

消费者小王在网上下单空调维修服务,其合同相对方为某家政公司,李师傅并非消费者小王选任或指定,而是由某家政公司转给石某再联系的。

在消费者小王不存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相关过错的情况下,无需就本次事故承担责任。

李师傅在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导致摔伤,其自身应承担相应责任。

石某和家政公司承揽业务后未安排具备作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因此存在过错,亦应对李师傅受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消费提示】

消费者可选择的消费平台和商家多样化,消费者在小程序下单时应谨慎选择平台及商家,避免自身陷入诉讼风险。消费者在小程序下单后要注意相关人员有无作业资质,最好能让其出示相关资质证明,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拨打12345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到商家所在地的消委会进行投诉。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消费者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消费者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消费者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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