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高某因新房装修,向某家具公司订购全屋实木家具,陆续付清全部货款十万余元后,家具全部到货并安装完毕。可是没过多久,高某逐渐发现全屋家具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复合板材,完全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全实木全屋定制家具质量标准。且由于家具大量使用复合材料,所散发出的甲醛等有毒气体导致新房迟迟不能住人。
高某气愤至极,要求该家具公司退还全部货款,自行取回全部家具,并给予三倍赔偿。而该家具公司认为,其与高某签订合同后,下单给制作家具的合作厂商,厂商生产完毕后直接按地址发货给高某,其对生产厂家提供的家具有部分使用复合板材料的情形并不知情。
【律师点评】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季江凯律师表示:
1、作为消费者而言,高某有权要求家具公司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高某因购买、使用定制家具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2、作为经营者来说,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双方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高某既可以向家具公司要求赔偿。家具公司并不能以其对复合板材料不知情为由豁免其责任。
3、就责任承担而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家具生产厂家故意隐瞒情况使用复合板,应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4、就赔偿数额而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因此高某要求取回家具并给予三倍赔偿具有法律依据。
【消费提示】
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商品,否则,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可能还会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消费者购买商品遭遇欺诈时应敢于积极举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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