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导 > 消委说法
电动车电池鼓包,为何不能免费换新?电池三包期限一般是多久?
日期:2024-05-11 来源: 佛山市消委会 标签: 字体:【

案例】

2023121日,鲍先生购买了一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2024323日因电池鼓包联系商家免费更换,但商家以超出12个月更换期为由拒绝,鲍先生认为更换期是24个月,并未超出,对此表示不认可。商家表示鲍先生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为铅酸蓄电池,不是锂离子蓄电池,鲍先生联系商家进行更换时已经超出更换期,因此无法免费进行更换。

 

律师点评】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熊井春律师表示

1.商家的“修理、更换、退货(三包)”责任是有期限限制的,不同商品的三包期限很可能不同。除国家规定的部分商品强制实行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期限以外,一般商品的三包期限以销售合同的约定或商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标识为准。

2.鲍先生购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铅酸电池,尚未有国家明确规定的三包期限,一般按销售合同中的约定或商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标识确定三包期限。鲍先生购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所安装的铅酸电池,商家的三包期限为12个月。鲍先生要求更换铅酸电池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商家的三包期限。

 

【消费提示】

为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设置了车速、重量、功率等关键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安全性能。对此,佛山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了解商家资质及产品质量。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认准CCC认证标志。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证照进行核对。

3.注意查看产品装置。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等

4.切勿擅自或要求商家改装电动自行车。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切勿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不但会影响骑行安全,而且属于违法行为。

5.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和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向12345以及商家所在地的消委会进行投诉。

 

【法律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民法典》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3.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