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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高额费用后漏水问题又出现,可以要求补漏公司退款吗?
日期:2023-07-14 来源: 佛山消委会 标签: 字体:【

案例

消费者小游家里出现了漏水情况,于是通过网络广告联系到防水补漏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可上门免费勘查,补漏采用“注胶”方式,收费按实际使用材料重量计算,一公斤300-500元不等。小游询问1平方米大概需要多少材料、多少钱时,该公司工作人员不正面回答,只说


上门施工时,小游发现补漏使用的材料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识,而且施工费用高昂,由工人说了算,用私人账户收取费用,没有开发票或收据。补漏后没几天,漏水、渗水情况又再次出现,而这时联系补漏公司人员,对方就拒接电话了。

律师点评

消费者享有对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案例中,商家等施工完才告知小游使用了大量材料,且材料没有任何标识,收取高额费用后漏水问题又再次出现,商家的这种做法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侵害了小游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小游有权要求商家退还款项。

消费提示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防水补漏陷阱”的纠纷比比皆是。此类纠纷处理难度较大,原因是:一是消费者通过网络广告找的商家可能并没有依法注册,消费者根本无法提供准确的被投诉方名称。消费者再想通过网络广告去找商家时,已经找不回广告或发现商家在外地;二是如本案中补漏公司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且不开收据或发票,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消费关系成立。这明显是商家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想通过打法律擦边球、钻空子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

消费者应当:

一是谨慎选择有资质、正规的专业公司,首选本地企业,可以保障售后服务及时稳妥;

二是提前做好预算,与公司书面约定好产品规格、数量、价格、合格证明及售后政策等内容,明明白白消费;

三是付款后保留相关票据证明。

而经营者也要诚信、守法经营,发布广告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宣传。

法律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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