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导 > 消费警示
“烟卡”竟成热门玩具?消保委建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日期:2024-11-2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标签: 字体:【

针对一些未成年人把“烟卡”当作玩具

及部分经营者

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现象   

11月28日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  

让未成年人远离烟卡

远离烟草制品及其衍生品

图片

废弃烟盒裁剪折叠

这张小纸牌就是烟卡

图片

不少孩子把烟卡当成新的“玩具”

还会根据香烟档次将卡分等级

谁拥有的卡多且贵

就有炫耀的资本

虽然

烟卡本身没有什么危害

但当“香烟”和“未成年人”

两个标签同时出现

就不免引发担忧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烟卡并非简单的纸牌,不能对隐藏在背后的问题视而不见。据了解,当前烟卡售卖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商家以极低的价格回收或印制烟卡,再以每张几角到几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那些由价格较高的香烟盒做成的“高端”烟卡,售价则高于普通烟卡。

图片

烟卡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

一些未成年人将注意力和精力过多地投入收集和交换烟卡上,势必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烟卡让未成年人过早接触烟草,增加好奇心,埋下尝试吸烟的种子

可能使未成年人价值观偏离,追求稀有烟卡,滋生不良风气;

烟卡交易也增加了未成年人接触犯罪的风险,可能导致偷窃、抢夺以及校园暴力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图片

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

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广告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卡看似是一种卡牌,但其本身就包含烟草制品的名称、商标等元素,售卖行为与宣传行为无异,甚至还有部分商家擅自印刷、伪造、销售“假烟卡”。

法律专业人士表示,烟卡的制作和销售均涉嫌违法。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的物品,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商家私自印制烟草注册商标并制作成烟卡出售,不仅侵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专用权,还可能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

对于烟卡产品,要注重源头治理和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各地市烟草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需加强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烟草制品及其衍生品销售商的监管力度,严禁销售烟卡。通过定期的市场检查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确保烟草制品及其衍生品的销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文具店、玩具店等重点区域,应全面摸排检查,防止出现漏网之鱼。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且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烟卡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要求相关平台主动下架并清退销售烟卡的商家,阻断烟卡的流通渠道。

同时,注重宣传教育,加强思想认识。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普法活动,引导商家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守保护未成年人责任底线;提高学生对烟草制品和烟卡游戏认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各大学校也应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分配,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创建无烟校园环境,并严禁学生在校内进行烟卡游戏。广大家长也应主动承担监督责任,及时制止孩子接触和购买烟卡,远离烟草制品及其衍生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