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导 > 消费警示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扫码支付有风险,核实付款信息更重要
日期:2024-08-09 来源: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标签: 字体:【

近日,我市在处理多起注销关门、停业的预付式消费纠纷中发现,消费者提供的付款凭证上显示的收款方名称与经营者的名称、地域完全不同,经营者在引导消费者付款时,往往会用与经营项目相同的“商品名称”加以掩护。而实际上,消费者付款凭证上的收款方并非经营者,且查询其注册经营信息也与经营者“毫无关联”。更有甚者,消费者多次预付充值的收款方均不同,极大地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

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谭彩仪律师分析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消费者应向与其发生交易的经营者主张权利。如消费者无证据证明收款方系经营者指定的或经营者否认有收到消费者支付的款项,则消费者有可能被认为没有向经营者支付相关款项,消费者不仅面临无法向经营者主张退还相关款项的风险,更有可能被经营者主张消费者违约,要求消费者再次付款或承担未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消费者支付款项前,应要求经营者提供其名下收款账户信息,如经营者提供的收款账户并非其名下的,须经营者出具相关的确认函,付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等可留痕的方式支付,并要求经营者开具收据及发票。

在此,佛山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当留意经营者在场所内公示的营业执照信息,当遇到收款方与营业执照信息不符合时,应当及时询问原因并要求经营者给出合理的解释,并做好相应记录或录音。同时,消费者应注意:

一是转账前仔细校对确认转账界面显示的收款方信息,包括收款方昵称(或备注名)以及部分实名认证信息(如姓名中的一个字)等。

二是转账后及时通过转账记录确认笔转账的详细信息,包括收款方的名称、单号等信息,确保与经营者保持一致。

三是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在核对收款方信息时,应注意保护自己和对方的隐私,避免在公共场合或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泄露个人信息。同时,对于陌生人或未经核实的收款请求,应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