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消费者李先生9周岁的小孩,到学校门口的某文具店购买印有某卡通人物图案的卡片,原本只想要买价格为10元的卡片,但商家看到小孩年龄小,且手上拿着一台智能手机,于是就向小孩推销其它卡片,致使小孩在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总金额为1000元的卡片。
李先生发现后,立即与商家进行交涉,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本案中,李先生是否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呢?
法律点评
本案中,消费者的孩子为9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孩子在购买卡片过程中与文具店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孩子原本并不想购买总金额为1000元的卡片,是在商家诱导的情况下才购买,所付金额也超过家长事先知晓的数额。
事情已明显超出与孩子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范畴,且事后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因此该购买行为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
消费提示
一方面,家长要关注和了解孩子的消费动向以及所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保管好个人现金、移动支付密码。
另一方面,家长如果发现孩子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消费时要及时提出异议并保留相应证据材料,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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