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导 > 消费警示
“我撞人了!”男子报警自首,交警赶到后却哭笑不得……
日期:2023-08-17 来源: 广州日报、云南交警、云南疾控 标签: 字体:【

“我撞到孩子了,他掉下来了......”

这是一男子在报警中自述

然而当交警进行调查时却发现

这场“车祸”另有隐情

男子报警自首

原来是“菌驾”出现幻觉

近日,云南一名男子报警称,他在路上开车时,看到一个小男孩突然掉下来被自己撞上了。

当民警赶到后,查看男子车内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记录的就是正常行驶的画面,并没有男子所说的小男孩。

经过一番询问后,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前一天中午炒见手青吃,后来又把剩下的菌子回锅热了后吃完。

民警询问男子是否还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男子称,看到了很多小人人,还有其他幻觉。

最后,男子询问民警“我要被关几天?”民警表示不用关。

酒驾、醉驾听得多,

“菌驾”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菌驾”到底属不属于交通违法?

会不会面临处罚?

还有部分网友认为

酒驾与“菌驾”有点类似

应该提倡

“吃菌不开车 开车不吃菌”

对此,云南交警表示:

酒驾和吃菌子中毒后驾驶车辆

还是有着根本区别的:

酒驾是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而吃菌子中毒后驾驶属于食物中毒后的驾驶行为,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到医院救治。

交警提醒

如果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晕、恶心、幻听、幻视等症状,属于食物中毒,千万不要擅自开车或独自出行,应立即催吐并就医治疗。

当行车过程中出现上述症状不得不在高速路上停车时,要冷静、正确处理:

1、若车辆仍可以挪动,要先将车辆挪到最右侧应急车道内,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2、驾乘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等安全地点,不要在车内或车辆周围停留,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设置三角警示牌;报警等待救援。

若进食野生菌后在数分钟到3天(72小时)内,感到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烦躁不安、幻觉或有其他不适时,要高度怀疑是不是野生菌中毒,千万不要麻痹大意,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即刻就医。

为了辨识有毒蘑菇

网上还流传了一些“辨别秘籍”

但其实都是坑!

颜色鲜艳的菇才有毒?

事实上,单看蘑菇的外表,并没有绝对的安全标准。一身雪白的鹅膏菌看起来很普通,却是一朵致命的“白毒伞”!

色彩不艳、长相并不好的肉褐鳞小伞、秋盔孢伞,也极毒。但同样很漂亮的橙盖鹅膏,却是著名的食用菌。

▲ 白毒伞(致命鹅膏)

长在阴暗潮湿处的才有毒?

有人说,可食用的无毒蘑菇多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松树、栎树上;有毒蘑菇往往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角落。

这也是错的!

所有的菇都倾向于长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跟毒性无关。

可以吃的鸡腿菇经常在牛屎等动物粪便上“绽放”;

而包括“白毒伞”在内的很多毒蘑菇,都生长在干净的林中地上。

不生蛆、虫子不吃的才有毒?

实际上,著名毒菌——豹斑毒伞常常被蛞蝓吃,不少有毒种类也可以生蛆。

银器、大蒜一起煮会变黑的才有毒?

实际上,蘑菇毒素不会与银器、大蒜等发生反应。

受伤变色、流汁液的才有毒?

这也不是绝对的,像松乳菇、红汁乳菇受伤处及乳汁均变蓝绿色,但它们都是味道鲜美的食用菌。

菌盖上有疣、柄上有环和具菌托的才有毒?

虽然这类菌有毒种类的比例较大,但也并非绝对如此。许多毒菌并无独特的特征,如外观很平常的毒粉褶蕈就很毒。

最后,

来历不明的蘑菇

不摘!不买!不吃!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