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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21年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日期:2022-01-30 来源: 标签: 字体:【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坚守“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及时受理、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发布各类消费警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2021年市消委会共收到投诉2218件,其中有效投诉1777件,处理解决1355件,按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7.97万元。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诉基本情况


)消费投诉性质分布情况。


2021年排名前三分别是:合同质量、售后服务;三大性质类别的投诉量占投诉受理量的81.42%合同纠纷中,教育培训服务、房屋及建材类纠纷346宗,占合同问题53.31%,房屋及建材类合同纠纷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而教育培训服务方面的合同纠纷增多,则与教育培训行业调整,消费市场处于适应和消化等因素密不可分。在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中,日用商品类与家用电子电器类类投诉占比较大,这与我市作为家居用品制造地密切相关,家居用品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问题尤其受消费者关注。





(二)消费投诉商品服务类别分布情况。


2021年排名前三分别是:教育培训服务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受行业调整影响,教育培训服务投诉剧增,同比增长了2285%,升幅最大,主要是《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市消委会以此为契机,加大了预付式消费纠纷的处理力度家具类投诉约占日用商品类投诉的73%,比重较大。

      



(三)五区消费投诉具体情况。


2021年度受理投诉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南海区、顺德区、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受理投诉量呈上升趋势,其他区受理投诉量有所下降。各区均按要求及时高效处理消费投诉提高消委会案件处理效率。五区受理投诉情况详见下图:

、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分析


2021年度消费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培训行业调整影响深远


2021年度,受行业调整及“双减”政策影响,培训市场优胜劣汰,教育事业提质增效,成果显著。消费矛盾也随之而来,部分经营不善的商家面临停业或转型,更有甚者“卷钱跑路”,导致部分家长面临“退费难”问题。市消委会累计收到教育培训服务投诉308宗,占投诉受理量17.33%,从投诉的问题分析,消费者普遍反映教育培训机构往往口头同意退款后“没了下文”;同意退款但对赠课的退费算法不一;不同意退款的,向家长提出各种替代方案,如调整课程设置时间等。从调解处理难点分析,面对大量积压的退款诉求,教育培训机构往往以处于亏损状态为由拒绝退款、折价退款等消极态度处理,让调解处理陷入僵局。


案例:为破解教育培训领域的维权难点,结合2021年3月出台《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市消委会以教育培训行业为切入点,打破商家“跑路”后维权困境,开创了佛山消费领域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先河。5月,指派律师顾问团律师代理首宗教育培训类消费纠纷集体诉讼案,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消费者胜诉。案例反响热烈,并于7月上榜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上半年投诉分析之11大投诉热点及典型案例》,同时入围“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政府类优秀案例”。9月至10月,积极受理两批次共200多名消费者关于教育培训机构退费集体诉讼申请,其中第一批次退费纠纷集体诉讼案由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经营者退回消费者剩余课时费用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尽可能购买短期教育培训课程或按教育培训进度支付款项,谨慎签署合同;牢记“投资有风险,入股需谨慎”,要清楚认识到教育培训机构并不是金融机构,切勿轻信机构投资入股;在产生消费纠纷时,保留必要证据资料,及时与经营者协商或请求消费者委员会介入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支持起诉或者自行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健身美容纠纷恼人心神


随着群众对生活品质和身体素质的重视,许多消费者都热衷健身、美容消费,但随之而来的矛盾纠纷也让消费者很苦恼。2021年度,市消委会收到健身美容领域投诉110件,占投诉投诉量6.2%,霸王条款、强制消费、办卡难退等成为了消费者普遍反映的问题。健身领域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美容领域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宣传效果不符、诱导消费者办理美容贷等问题较为突出。其中,经营者转让店铺或者关门“跑路”后老卡使用受限、退卡无门成为矛盾的突出方面。


案例:某健身房因经营问题暂停营业,近百名消费者因无法联系商家,希望相关部门协助退回已缴纳的健身预付款。佛山顺德消费维权部门收到投诉后,针对难以调解的个别投诉,积极联系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同时,对商家进行普法宣传及沟通协调,最终现场成功化解6宗消费纠纷,并通过现场办理司法确认的方式打消了投诉人退款难的顾虑,并对经营者形成强制约束力,最终该起群体性预付卡投诉全部调解成功。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选择口碑和服务较好的经营者,特别是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应注意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生是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保持理性,对优惠幅度过大明显不合理的宣传需提高警惕;慎重选择预付款消费,尽可能将服务效果、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书面约定,减少交易纷争;要注意保存书面协议、付款凭证等有效证据,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依法维权


(三)后疫情时代旅游纠纷频发。


2021年度旅游纠纷主要呈现这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受疫情影响,消费者解除合同退费等待时间较长、退费扣除费用不明确,变更合同兑换旅游券到期仍未有合适的使用时机,商家暂停经营但未能妥善处理退款事宜。二是线上旅游产品宣传与实际不符,商家经营第三方旅游产品时未能进行有效把控,退费规则不明确,容易引发消费纠纷。三是老年低价游陷阱多,“零团费”“购物团”乱象频发,老年人辨别能力偏弱、证据保留意识不足,维权难度大。


案例:市消委会受理了陈女士关于“半年无限次住6间民宿”的投诉,陈女士认为订购的旅游产品宣传页面明确表示“半年无限次”入住,但商家在房间预订上进行了人为限制,导致两次预订间隔时间过长,与页面宣传的“无限次”不符。市消委会深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认为平台设置原则没有改变,消费者仍然可以在半年时间内使用该产品,但商家利用系统设置功能,对二次预订的客户进行了不公平限制,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经过市消委会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消费提醒:受疫情形势多变影响,消费者在近期选择旅游产品时需保持理性,谨慎考虑目前的疫情形势,对旅游目的地和行程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警惕低价出游的陷阱,合理安排时间和线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四)婚恋服务行业乱象多。


2021年度,市消委会处理婚恋服务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合同等方面。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分析,主要包括:一是婚恋行业销售手段“花样”百出:在一个密闭小房间内多个销售人员进行长时间、轮翻推销“轰炸”,更有甚者直接用消费者手机刷脸付款;二是婚恋服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消费者解除合同的,不予退款,而经营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可按照服务完成比例退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是婚介服务费用高,实际服务却与宣传相去甚远,消费者提出退款却杳无音讯。


案例:市消委会先后接到3名消费者对红也猎婚介绍所的投诉,反映该公司诱骗消费者签订合同,实际的服务与承诺不一致,存在较大欺骗性,消费者要求退还相关费用,但与婚介所协商无果。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认真研究证据材料,指出合同约定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经营者都不予退费,是明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等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条款无效。但多次协商,红也猎婚介绍所一直以没时间为由拖延,最终表示不接受调解,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为此,市消委会依法履职,将该公司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完全不接受协商调解的行为通过主流媒体进行曝光,通过舆论监督效应对其的行为进行揭露、批评,同时发出消费提示。


消费提醒:在选购婚恋服务时,消费者要主动查看商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了解合同条款约定,特别是合同金额、履约形式、服务内容,有相应择偶标准的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坚决拒绝在合同未出示、条款未谈妥的情况下支付款项;建议按服务进度分期支付款项,以免当服务质量未达到预期时,款项追讨无门。

  

(五)房屋及建材纠纷处理难度大


房屋及建材纠纷长期以来都是消费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消费者普遍反映的问题包括:未如实告知房屋真实情况、精装修房屋质量问题多、交付房屋与宣传不一致、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2021年度,市消委会共收到房屋及建材纠纷205宗,占投诉受理量11.53%。此类消费纠纷多,主要与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密切关系,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其次是卖方急功近利,利用信息不对称及履约过程的主导地位,致使商品及服务质量总不尽人意。房产纠纷开发商或物业方利用其主导地位,对消费纠纷处理态度不积极,消费者通过非诉讼途径获得成功解决的案件较少。


案例:何先生反映其在某售楼中心选购的三面围墙停车位,交付时发现车位太窄无法使用,多次与售楼中心交涉无果,遂向市消委会求助。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仔细了解案件情况,积极与售楼中心协商并组织现场调解。市消委会认为,售楼中心交付的车位无法实际使用,购买车位目的无法实现,何先生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售楼中心退还购买款或更换车位或排除障碍。经过市消委会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售楼中心对车位进行改造,使原车位能够达到实际使用状态。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开发商,购房时注意审查“五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土地性质、房屋用途、逾期或赔偿问题,对赠送的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的也应一并在合同记录,对需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及时告知。交房时注意要求提供“两书一表”,对实际交付面积、物业管理服务规定等应有清晰约定。期间,消费者应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包括前期宣传资料、样板房视频、录音等,切勿冲动轻信商家诱惑和口头承诺,避免维权有理无据举证窘境。


(六)家具产品质量尤其受到消费者关注。


2021年度,日用商品类投诉以247位居商品服务投诉类别第二位其中家具类投诉179宗,占比72.46%。长期以来,家具产品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问题尤其受消费者关注。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看,家具产品投诉主要涉及做工粗糙、货不对板、甲醛超标、物流及配送等问题。


案例:宋女士定制了某家具公司的皮质家具,但发现厂家寄送产品样品并非真皮,遂要求家具公司退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市消委会多次就宋女士的诉求与家具公司及生产厂家进行协商因合同还没履行,无法证明家具公司违约,且家具公司与生产厂家提出让宋女士先验货,若出现质量问题,可在价格上作优惠补偿。经综合考虑,佛山消委会建议宋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在验货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再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消费提醒:选购产品应选择口碑和售后服务较好的正规商家,并将家具的材料、颜色、尺寸等详细内容进行书面约定,提防消费陷阱。通过物流配送产品,收货时及时、现场仔细查验家具的样式、颜色、材质等是否与约定相符,是否有相关质量检验证明,零部件是否缺损,板材是否开裂。发生消费纠纷时,要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留存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消委会建议


(一)加强管控,让消费更放心。


放心消费是民之所愿,让消费更放心,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一环,也是从源头减少消费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建议行业主管部门:一是加强事前监管,如在预收费领域建立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消费资金的风险管控方式增强对经营行为的资金约束;二是加强动态执法监管,如利用数据监测平台,加大对经营异常企业的动态监管及披露,防止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三是强化惩戒机制,特别是对“卷款跑路”拒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责任的经营者,实施违法必究、失信必惩、追责到人的有效制约机制,让不法商家“无路可跑”,倒逼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经营有道,让消费更公平。


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不当采集、特殊消费群体权益保障等问题也逐渐暴露。要保持消费的有效性、可持续、良性循环,经营者应当做到:一是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合法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强化底线思维,以实际行动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二是经营有道,摒弃强制消费、“霸王条款”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营销行为,着力提升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满意度,让消费更可持续;三是提高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组建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争做行业规范的引领者。


(三)维权有据,让消费更有底气。


消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让消费维权更有底气,离不开社会的共同参与,监管者要完善法律严格执法,经营者要诚信守法、取财有道,消费者更要学法、懂法,争做有意识、有能力、有责任的新型消费者。一是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自觉增强法律知识储备,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九项消费权利、维权渠道,善用科技网络工具自身维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要关注消费话题,提高辨别能力,建议消费者自觉增强对消费案例、消费警示、消费教育等消费热点话题的关注,提高消费过程中的甄别本领,增强自身对证据资料收集、保存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是量入为出、适度理性消费,建议消费者秉持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注意消费安全,谨防消费陷阱,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消费者的责任与担当。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佛山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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