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自2021年8月23日起,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某健身房因经营问题对外暂停营业,同时近100名消费者因无法联系商家,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协助退回已缴纳的健身预付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委会工作人员收到该批次投诉后,立即进行形势研判,制定调解处理方案。针对难以调解的个别投诉,积极联系顺德区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并于8月29日组建了联合调解组,组双方代表人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调查了解,该健身房总部位于勒流街道,且仍正常经营。结合健身房的经营状况和消费者具体诉求,消委会工作人员联合龙江和勒流相关负责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并督促勒流健身房总部要主动承担经营主体责任,尽可能满足群众的消费诉求。同时,消委会工作人员牵头提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一是引流部分消费者,主动为其寻找龙江附近的健身房,并免费为其就近办理入籍会员;二是引导部分消费者到勒流总店,由总店无偿承接龙江分店的健身服务;三是对确不愿意就近转籍的会员或不愿意到勒流健身的消费者,按实际消费情况进行退款。
针对上述三个方案,健身公司代表人则提出了自己的处理方案,且不愿作出让步,双方僵持不下。随后,消委会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向健身公司代表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处罚措施,并指出对于多起类似案件,企业应该要尽快查找自身问题,主动解决,遵纪守法才是发展的基本要求。
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普法宣传及沟通协调,最终现场成功化解6宗消费纠纷,并通过现场办理司法确认的方式打消了投诉人退款难的顾虑,并对经营者形成强制约束力。截至2021年9月27号该起群体性预付卡投诉已全部调解成功。
(责任编辑:佛山消委会)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