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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甲店超经营范围美容,致红肿过敏
日期:2022-11-11 来源: 标签: 字体:【

【案情简介】

近日,我会接到一名消费者咨询,她在家附近的美甲店陆陆续续充值了近万元做美甲。不久前她在做美甲时,美甲师称旧店准备搬迁,新店业务拓展,价值6999元的面部护理目前仅2999元,还免费赠送一套护肤品。在美甲师不停推销下,她交了钱做了面部护理,但当晚她的面颊出现干痒、红肿现象,几日后愈发严重。她只好带着未拆封的护肤品到美甲店一问究竟,却发现美甲店已经搬迁,新店非常遥远且没有公示营业执照。她要求负责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但负责人只提供了营业执照的图片,图片中显示的经营范围仅为“一般项目:美甲服务”,并没有包含生活美容项目和化妆品零售。因新店太远,她要求商家退还其未做完的美甲项目剩余金额和赔偿损失,但商家以项目一经购买不予退还为由,拒绝退款和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我会工作人员收到咨询后,详细了解情况。消费者反映并未与商家签订任何纸质合同,商家提供的面部护理收据内容显示“已收款2999元,欠600元”,该套护肤品并非免费赠送。鉴于消费者欲投诉商家涉嫌超范围经营,并对自己造成了人身伤害,我会工作人员指引其先通过专业网站,查询该护肤品的备案信息和商家的经营资质信息,同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和线索,向商家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律师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本案中,消费者虽没有与商家签订相关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也是有效的,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美甲店的履约地点发生了变更,导致消费者就近美容消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可以主张退款。此外,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因销售者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在此,佛山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接受美容服务时要慎重选择正规机构,查看商家经营资质信息,核对经营范围内容。此外,消费者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退费约定等内容。商家亦要按照经营范围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向消费者提供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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