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导 > 案例分析
赠品破损不予退货?厘清赠品破损责任是关键
日期:2023-03-17 来源: 标签: 字体:【

【案情简介】

市民罗女士通过某购物平台下单了一张木桌,商家赠送了一张木椅。木桌到货后罗女士发现其实际颜色、材质与商家宣传有极大出入,于是立刻申请退货退款。商家同意申请后,罗女士将木桌和木椅一起退回,但几日后商家却以木椅出现破损为由,拒绝了罗女士的退货退款。罗女士十分不解,自己明明记得退货时的木桌和木椅是完好无损的,于是她找商家了解情况,但商家拒绝协商,同时关闭了退款。无奈之下,罗女士只好向当地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当地消委会接诉后,向消费者了解情况,消费者反映其在退货时产品是完好无损的,并提供了产品的宣传图和实物图,工作人员发现二者确实存在较大差别,此外商品是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期内退回的。我会认为商家以赠品木椅破损为由拒绝为主商品进行退货退款,其做法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地消委会向商家耐心普及法律,最终商家同意先退货退款,赠品费用问题会在厘清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

【律师点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本案中涉及赠品破损责任承担问题,要先厘清赠品破损的原因。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如果赠品破损是由消费者个人因素造成,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在支付赠品价款后,可要求商家对主商品履行法定的售后义务,而商家不能以赠品破损为由拒绝或逃避其法定责任。

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条,商家提供的赠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果赠品破损是由赠品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则赠品的费用应由商家承担。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如果赠品破损由物流运输造成的,则物流企业应赔偿赠品的损失,消费者可与物流企业进行协商处理。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