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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消费教育基地共建单位公示
日期:2024-03-05 来源: 标签: 字体:【

根据《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经佛山市消委会考察,对广东南兴天虹果仁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确定在上述企业设立佛山市旅游服务消费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35日至311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联系电话:0757-88338319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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