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
(2024年第17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3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计533批次,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3%。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宝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黄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椰林盛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自制的白切鸡,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颐老院饭堂使用的由该饭堂自行消毒的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佛山市嘉颐餐饮有限公司自制的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兹粥茗轩餐饮有限公司自制的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顺德区福宴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由顺兴文昌副食(港隆)供货的辣椒王(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广泰超市有限公司南海狮山罗村长信银湾花园分公司销售的由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六二三路联庆街16号的供货商供货的特惠龙牙合(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南海万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由广州市白云区松州陆发食品商行供货的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广东粮心一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皮面包(调理面包),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理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博玥诺喜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张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皮芥末海苔味花生米(明火烘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禅城区华海屋面包店自制的低糖红豆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营养成分标示问题
(一)佛山市豪园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饮料(无糖),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众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饺子专用粉(蒸煮类糕点预拌粉),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敬老院食堂使用的由该饭堂自行清洗消毒的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岑松江夫人外国语学校使用的由该学校食堂自行清洗消毒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颐老院饭堂使用的由该饭堂自行消毒的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家乐幼儿园使用的由该幼儿园食堂自行清洗消毒的分菜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签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外出就餐时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3.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批次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抄送: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