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
(2024年第16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14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计440批次,经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0.68%。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佛山市南海区醉食香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叉烧,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优悦央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由该公司自行清洗消毒的不锈钢餐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高明区坂之源餐饮店使用的由餐饮店自行清洗消毒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示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
3.购买餐饮食品、外出或食堂就餐时应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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