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3年佛山市童车及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依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共对2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款童车及玩具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产品生产者主要涉及市内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以及省内深圳、肇庆、中山、东莞、汕头等市,省外涉及上海、福建、山东等地。经抽查检验,共在线下销售环节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不合格发现率为3.33%。
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童车及玩具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二、生产经营监管警示
对本次抽查发现我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三、消费安全指引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童车及玩具时应注意:
(一)玩具。
1.玩具标识应清晰完整。
玩具的包装应注明厂名、厂址及适用年龄范围,并且在醒目的地方注明采用标准和必要的警示说明等,特别是国家已经列入3C目录的玩具产品,应有明显的3C认证标识。
2.应注意小零件(小球)等容易造成危险的玩具附件。
选购玩具时,应注意查看玩具上是否标明“内有小零件(小球)”的警示说明。玩具本身含有的可拆卸小零件(小球)或玩耍过程可能脱落的小零件容易被3岁以下的孩子吞食,从而产生窒息危险;应注意玩具上带有的一些活动部件和圆孔,应保证这些部件在玩耍过程中不会夹伤小孩手指;应注意检查玩具的金属和塑料边缘,购买时可用手指试探触摸,注意塑料件上有无毛边、毛刺等问题存在,玩具表面应光滑、无割手现象。
3.应注意玩具的包装。
采用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包装的玩具,应注意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的厚度,因为儿童的好奇心有可能使得孩子将塑料袋当作玩具,一旦套在口鼻处,后果不堪设想。厚度足够以及打孔后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则大大降低同类风险。同时也提醒家长注意在拆开玩具包装袋后,应及时将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破坏丢弃。
(二)童车。
1.根据儿童的不同成长阶段和需求,选购不同种类的童车。按照年龄顺序,婴儿学步车的适用年龄约为9个月-15个月;儿童推车的适用年龄约为1个月-18个月,且应细分为卧式、坐式;儿童三轮车的适用年龄约为2岁-4岁;儿童自行车的适用年龄约为4岁-8岁;电动童车的适用年龄约为3岁-6岁。
2.应根据儿童的身高、体重、力量、平衡能力、协调能力和操控能力,选购合适的童车,应尽量选购功能单一的童车产品。在选购童车时,应先目测整个车体,车辆不能够有毛刺、锐利边缘,其次再试一下制动装置,应操作方便,结构牢固。
(三)尽量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知名企业的产品一般有较好的维修服务保障。
(四)妥善保管发票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维权凭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2023年佛山市童车及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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