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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3年第24期)
日期:2023-12-25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签: 字体:【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8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540批次。经检验,发现17批次食品不合格(详见附件3),不合格发现率为3.15%。另我局组织的2023年中秋应节食品专项抽检中,部分不合格食品已过异议期,其详细信息现一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贺华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早熟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顺德区菜可道初级农产品有限公司容桂幸福分公司销售的白豇豆,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 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丁跃兰农副产品档销售的菠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谢银欢菜档销售的长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爱果坊水果店销售的本地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佛山市三水区怛星鲜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佛山市三水区果伯农产品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佛山市顺德区蒋汗生水果档销售的小柑,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升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平市延平唯美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德大融城店销售的标称湖南芳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伍仁味月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省福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传统麻月(肉松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区谭丽芬蛋糕店自制的伍仁月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顺德区怡购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月妃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伍仁叉烧味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匠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示委托商佛山市丰盛皇朝食品有限公司的单黄纯白莲蓉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友鲜优选百货商店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三水区区福宏鱼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顺德区蔡兄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卤江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叉烧,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宫廷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切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升宝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甄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猫山王榴莲千层,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美中特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小渝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佛山市顺轩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宣称功效的普通食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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