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品抽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14期)
日期:2024-08-30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签: 字体:【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

(2024年第14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共计331批次,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0.6%。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家优鲜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正一食品厂生产的南乳花生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禅城区南喆零食店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太平镇果香园食品厂生产的原味芒条(蜜饯),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示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

佛山市消委会官方微信
佛山消费投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