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2年佛山市塑料袋及编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依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共对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5款塑料袋及编织品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产品生产者主要涉及我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以及省内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省外产品主要涉及浙江、福建、四川等省。
本次抽查重点对塑料袋及编织品产品的尺寸偏差、跌落试验、提吊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总迁移量a、高锰酸钾消耗量a、重金属(以Pb计)a、脱色试验a、b等主要项目进行了抽查检验。
经检验,本次在线下销售环节共发现2款塑料袋及编织品产品不合格,生产环节发现3款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33%。塑料袋及编织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厚度、厚度平均偏差、厚度极限偏差、宽度偏差、长度偏差、有效长度偏差(L)(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二、生产经营监管警示
对本次抽查发现我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三、消费安全指引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塑料袋及编织品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节约石油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者应尽量选购有可降解或可回收再利用等相关标识的日用塑料制品,材质是可生物降解淀粉基等植物原料的塑料袋,有可回收再利用的标记和图案,如三角形循环标志。
(二)有人性化警示标志,包括“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等字样;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消费者多次使用塑料购物袋,并在循环使用过程中注意对塑料袋的清洁和消毒。
(三)有安全性说明。如“为避免和防止儿童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等,要注意及时收好塑料袋,放置于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千万不能随意乱放。
(四)妥善保管发票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维权凭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2022年佛山市塑料袋及编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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